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派出工作组开展“韦帕”海洋灾害应对工作
今年第6号台风“韦帕”于7月20日先后登陆广东省台山市沿海和阳江市海陵岛沿海。自然资源部于7月20日将海洋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
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和《海洋灾害调查评估和灾情统计报送规定》要求,海洋减灾中心迅速行动,于19日派出工作组赶赴广东,会同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自然资源部南海局共同开展海洋灾害应对工作。工作组抵达广东后,第一时间与当地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和海洋预报部门就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淹没风险进行了研判,了解了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并制定了灾害应对工作计划。21日,工作组分别赴珠海、江门和阳江等重点影响区域开展海洋灾害现场调查,现场查看海洋灾害影响情况。
经初步调查,本次灾害过程对当地海水养殖和海堤护岸造成一定影响,下一步,海洋减灾中心将会同各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海洋灾情统计工作。